用26亿偿还千亿债务?金科回应 存在重大误解
05-30 IDOPRESS
金科股份在进入司法重整执行过程后首次召开业绩说明会,冯仑和李根也参加了会议。5月29日,金科股份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,介绍了新金科发展战略、未来经营计划、产业投资人协同赋能及公司重整执行阶段相关工作情况。
会上,金科管理层详细介绍了重整执行阶段的工作进展。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,需要满足六个条件:重整投资人全额支付26.28亿元投资款至管理人银行账户(或支付7.56亿元产业投资款并合计支付18亿元以上)、破产费用已全额支付或预留、转增股票已预留至管理人证券账户、普通债权人分配的现金清偿资金已支付或预留、职工分配的现金清偿资金已支付或预留、签署破产服务信托合同。
针对市场传言“金科股份26.28亿还1000多亿债务”,金科管理层回应称存在重大误解。这26.28亿元是重整投资人入股公司的对价,并非直接用于偿债的现金。金科股份和重庆金科总债务中直接债务占比较小,大部分是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债务,这些债务不会因母公司重整而消除。
债权人核心权益得到维护。项目抵质押优先权不变,重整仅涉及母公司,各项目公司独立运营正常,债权人对项目资产的优先抵质押权不受影响。第一还款来源仍是项目的销售资金,母公司重整成功有助于稳定项目公司运营,销售产生的现金在法院监督下更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清偿。此外,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,金科股份的清偿资源包括“现金+股票+信托收益权”三部分,重庆金科的清偿资源包括“现金+信托收益权”两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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