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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入室抢婴案主犯在法庭辱骂受害者 两被告提起上诉

11-21 HaiPress

山东入室抢婴案主犯在法庭辱骂受害者 两被告提起上诉。近日,山东“入室抢婴案”的四名被告人中,有两人提起上诉。曾某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,要求发回重审;袁某某则认为自己不构成拐卖儿童罪,请求改判。

2006年,8个月大的姜甲儒在山东泰安家中被抢走,母亲乔守芬从此开始了漫长的寻子之路。2024年1月,她终于找到了儿子并成功认亲。

2025年9月19日,该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主犯曾某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吕某和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,袁某某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。

得知两被告上诉的消息后,乔守芬表示会积极应诉。她指出,袁某某是多年的邻居,为犯罪分子提供信息并引路踩点,构成了拐卖儿童罪。她认为,如果没有袁某某的帮助,人贩子根本无法找到他们家并抢走孩子。此外,乔守芬对主犯曾某的作案手段和态度感到愤怒,称其在法庭上毫无悔意,甚至辱骂受害者家属,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。

乔守芬表示,由于长期奔波寻找儿子,她的身体已经严重透支。原本希望在一审后调养身体、陪伴儿子,但面对被告人的上诉,她必须继续坚持下去。目前,她已与代理律师沟通,随时准备应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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