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男子当街杀人 二审改判死缓 小纠纷引发悲剧

06-06 HaiPress

手持菜刀和尖刀,34岁的辽宁男子张某当街砍杀与自己有口角纠纷的33岁贵州厨师罗甲,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。2024年12月30日,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赔偿受害人家属人民币10万元。

一审宣判后,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被告人均不服提起上诉。4月13日,法官在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原、被告宣读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,改判张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。改判理由是“本案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,张某有自首情节,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,但应限制减刑”。

受害人家属不服提出申诉,5月29日,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家属申诉,希望其息诉服判。

根据铜仁中院一审判决书记载的查明事实,2024年7月20日晚21时左右,张某携带刀具守在铜仁市万山区万和新城某餐厅后门,趁罗甲下班走出后门时与之纠缠,要求其打电话给该餐厅另一厨师罗乙,被拒绝后继续纠缠、追逐、拉扯罗甲。为了摆脱张某的纠缠,罗甲出于本能反应打了张某。张某遂掏出刀捅刺罗甲。此后张某自己报警,等待警方抓捕,120急救人员赶到后确认罗甲当场死亡。

案发后张某交代,他在万和新城某餐厅打工期间认识了厨师罗乙,并成为好朋友。后他辞职出来自己开店,邀请罗乙一起开店。但营业后不久,因生意不好,店铺关门,罗乙回到之前上班的餐厅继续上班。闭店后,张某发现经营期间欠外债2万余元,遂要求罗乙一同分摊损失。2024年7月18日,张某前往罗乙工作的餐厅找其协商时,罗乙拒绝承担损失,在餐厅工作的另一厨师罗甲为罗乙帮腔说话,两人发生口角纠纷,后双方不欢而散。此后张某越想越生气,蓄谋报复罗乙、罗甲二人,欲将两人杀死。

免责声明: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。 本站所有资源全部收集于互联网,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,如有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等,请给我们留言。
      联系我们   SiteMap